语音室使用守则
一、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语音室仅供上课使用,并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安排使用,如需要更改使用时间,必须事先与管理人员联系。室内一切设备不得带出室外。
二、任课教师是使用管理的主体。任课教师应当负责督促学生进入语音室并按指定座位就坐,未经教师或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更换座位。任课教师到课之前,管理人员不得开门让学生进入。
三、除教学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四、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语音室设备操作规程,学生除使用指定的座位及设备外不得动用其他任何设备。上课时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令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按动按钮,扭动话筒或电线。下课时或耳机不用时应将耳机话筒复位,并将耳机挂在本座位的耳机挂钩上,耳机线置于自己座位的桌面上。
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人为造成的损坏必须赔偿(参见设备、物品价格表)。
六、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喝水、吃东西、吐痰、扔纸屑或将废纸等废弃物遗弃在课桌上或室内。严禁在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学生上课时应首先检查一下自己座位上的设备、用品等有无缺损、涂写等现象,如有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课后管理人员检查出问题则要追究最后一个使用者的责任。
七、教师不得让学生动用教学用主控制台。课后教师必须督促学生按规定将设备放好并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电源,使用者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八、凡使用语音室的人员必须事先学会操作各种语音室设备,掌握后方可正式进入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九、所有学生按班级、学号、姓名等正确填写座位登记表后方可进入语音室上课。
十、为保证语音室录音机正常工作,必须使用经由管理人员认可的磁带,其他的磁带一律不得在语音室内使用。
十一、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停电,教师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开关,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十二、凡违反本《细则》者一律按照损坏公物论处,并根据损坏情况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